部分药品、化妆品广告严重违法 工商局将依法查处
来源:- 虎网医药-药妆频道
浏览:555 更新时间:2012/6/5 0:00:00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近期对今年4月全国部分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的医疗、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及美容服务类广告进行了监测抽查,并于6月4日对监测抽查发现的部分严重违法广告进行了公告。工商总局表示,将依法查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同时,加强跟踪监测和日常检查,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其他媒体发布的上述严重违法广告。
这批严重违法广告是:
——九圣灵芝草本润黑露化妆品广告。该广告使用他人名义保证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太原晚报。
——都邦食品广告。该广告利用专家、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南国早报(广西)。
——天地通三七茶食品广告。该广告出现与药品相混淆的用语,宣传食品的治疗作用,利用专家、患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深圳晚报。
——五日瘦身汤(五日牌减肥茶)保健食品广告。该广告利用消费者名义和形象做证明,含有绝对化的语言,夸大产品功效,误导消费者。发布媒体:河南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