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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妆品违规添加严重
来源:-  虎网医药-药妆频道  浏览:433   更新时间:2012/4/24 0:00:00
中消协日前对于化妆品市场消费安全问题的调查引起广泛关注。许多业内专家针对化妆品消费安全,提出尽快出台相关强制性标准、建立强制信息披露制度、建立立足于风险控制的一整套制度等建议。

  据中消协披露,改革开放30年来,中国已经是日本和美国之后的世界化妆品第三大市场,销售额从1986年的3.5亿元人民币发展到2011年的1700亿人民币。同时,化妆品消费安全问题也日益突出。

  现在一些产品依赖性很强,消费者一用,效果非常好,一不用就有问题了,再用又好了。全国工商联美容化妆品业商会秘书长许景权指出,这其中,一些产品违规添加的问题很严重。

  他说,大多数美容院产品是不错的。但是,全国上规模的美容院达到17万家,美容美发店加起来大概100多万家,有2000多万从业人员,如此庞大的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行业的发展,一些不法经营者追求高额经济利益,违法添加禁限用物质,生产经销伪劣化妆品、三无产品,增加消费者使用化妆品的风险。

  许景权指出,如果我们不对化妆品加强管理和监督,一旦产品出现问题,后果会很严重。如法国丰胸硅胶出问题,4万多消费者进行索赔。因此要防患于未然,尽快出台相应可执行的法规标准,如美容行业的服务标准,其中包括化妆品进店及使用标准,美发店和美甲店服务标准等。希望制定标准加快速度,而且是强制性的标准。

  北京汇佳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宝昌强调,标准不应该由某些企业制订。标准的制订应该倾听消费者及其消保组织的意见。

  谈到我国目前化妆品监管中的弊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周汉华对审批提出质疑。他说,我国目前的管理过分依赖事前的许可,许可之后就不管了。这样,审批究竟能起多少作用?

  周汉华指出,我国现行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是很低端的,管理方式就是发卫生许可证,如果能从风险控制的角度来管,整个管理理念和管理手段、管理方法、管理环节都会不一样。所以,监管理念需要改变,从安全出发,建立立足于风险控制的一整套制度。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孟雁北提出,应通过事后的制裁和事后救济制度的设计,增加规则的权威性和威慑性,从而使经营者不敢从事损害消费者安全权的行为。同时,要构建和完善信息的强制和自愿披露制度。

  孟雁北强调,对于广告的信息披露,不仅要打击广告对化妆品的不当甚至错误的信息披露,还要从规制不正当宣传行为的角度,为消费者知情权的实现提供保障。如经营者通过现场演示、口头推荐等行为来进行引人误解或者虚假宣传等。

邱宝昌针对违约、侵权、赔偿等问题所涉及到的鉴定的问题,建议在方便鉴定、价钱不能太高的前提下,设置独立的有公信力的鉴定机构。化妆品安全监管要借鉴交警管车辆流量的做法,从生产到市场全程进行无缝隙的信息采集;使用信息平台,各个部门实行无缝隙监管,这样就可实施有效追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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