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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动货车“送来”劣质化妆品 工商部门称将加强巡查
来源:-  虎网医药-药妆频道  浏览:515   更新时间:2011/12/15 0:00:00

◎帮办热线实录


   “前几天,我购进了一批价值400多块钱的化妆产品,卖了几天后发现是假冒伪劣产品。拨打商家预留的电话,已经打不通了。”12月10日,家住平原县城新城小区的李女士拨打本报帮办热线2220081求助。


◎晚报帮办调查


    据了解,家住平原县新城小区的李女士在小区内开了一家日用百货商店。前几天,有一男子开着一辆厢式小货车前来送货,说是名牌日化用品。由于是第一次打交道,李女士心里不是很踏实,就没有留货。后来该男子又来了两次,并且说他负责给县城好几家商店送货,其中还有几家挺出名的超市和日化用品店,渐渐地李女士心中的顾虑消除了,就购进了400多元的日化用品。
    在销售的过程中,李女士发现有些不对头,经仔细辨认才发现自己购进的都是假冒伪劣商品,遂拨打那人留下的两个电话号码,但均没有打通。


◎晚报帮办跑腿


    为此,帮办拨打了平原县工商局的投诉电话,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及时赶到受害人李女士家中了解情况。经进一步核实,李女士购进的化妆产品确实属于劣质化妆品。根据李女士提供的电话,执法人员也没有打通。执法人员将李女士购买的化妆产品留存,并将这一情况通报给所有科室及工商所,让他们在巡查中要特别留意一下流动送货车,一旦发现可疑人员立即进行认真检查。
    平原县工商局的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这种流动送货车流动性强,隐蔽性大,一旦发现问题,没有足够的证据,很难找到送货人。在此工商部门提醒广大个体经营者,在有流动送货车上门送货时,一定要提高警惕,除了认真辨别所送货物的包装、生产日期及质量外,还应该向送货人索要营业执照复印件、当事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车辆行车证复印件等相关证件并认真核对。如果所送货物是食品,还要索要流通领域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详细填写“一票通”内的相关内容,以免出现问题可根据手头证据进行追查。
    □晚报帮办 郑乃春 通讯员 李洪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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