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你看懂食品、药品、化妆品说明书
来源:- 虎网医药-药妆频道
浏览:490 更新时间:2011/11/1 0:00:00
中安在线10月31日讯 为帮助广大消费者正确识别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说明书,更好地保护消费者权益,食药监部门教你看懂说明书。 定型包装食品必须在产品说明书上标出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保质期限、食用或者使用方法等。不得标有功效成分及其含量,保健作用、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等仿照保健食品进行虚假的宣传内容。 药品说明书上必须注明药品的通用名称、成分、规格、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适应症、禁忌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用量、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非处方药标签印有红色或绿色“OTC”字样,可以按照说明书或药师指导下使用;其他药物必须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产品名称、厂名、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编号、生产日期和有效使用期限。特殊用途的化妆品,还应当注明批准文号。对可能引起不良反应的化妆品,说明书上应当注明使用方法、注意事项。进口化妆品必须有中文标签。化妆品说明书上不得注有适应症,不得宣传疗效,不得使用医疗术语。 保健食品说明书不得有明示或者暗示治疗作用以及夸大功能作用的文字,不得宣传疗效作用。必须标明主要原(辅)料,功效成分或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保健作用和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食用方法和适宜的食用量,规格,保质期,贮藏方法和注意事项,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卫生许可证文号,保健食品标志等。有些保健食品在宣传单上夸大功效,而产品包装盒上的说明却没有违规,对于这种想打“擦边球”的宣传,消费者首先应以包装盒上的说明为准。(王建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