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客户沟通三原则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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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企的业务员或大区经理要经常与经销商打交道,这个过程中,双方的沟通很重要,只有在有效沟通后,双方才能达成协议,进而落实合作事宜。所以,药企的营销人员与经销商在沟通时应注意技巧,避免沟通不当而影响了生意。为此,销售人员不妨坚持以下3个原则,或许能使双方的沟通更有效,更迅速地达到目的。   一、 面对面   药企销售人员与客户初次打交道多是颇费周折的,除了时间上的约定,谈判过程也不一定很顺利,但当客户基本同意合作或已经签订了合同后,有些大区经理或业务员在思想上就开始怠慢起来,以后的沟通就主要是通过电话联系了,比如需要经销商进货时就打电话与客户联系。其实,此种沟通方式并不适合与初次合作或还存在沟通问题的客户交流。如果业务员不肯与经销商“面对面”沟通,多数经销商会缺乏一种安全感,他们认为业务员忽然不露面了,是不是存在某些问题,心理上就会对药企产生一种隔阂。因此,药企业务员或大区经理应不定时地亲自拜访客户,与客户面对面地沟通,而且这种沟通方式很容易打造企业的亲和力,彼此沟通起来要容易得多。   二、有“期待利益”   有的药企业务员在拜访经销商时,会迫不得已地向对方承诺企业给予客户的诸多好处,比如送促销品、推广宣传等,这些优惠待遇对客户来说确实是一种诱惑,但并不是主要的。经销商所关注的是“期待利益”,所谓“期待利益”,就是客户通过自己的努力一定能够得到的好处。而赠送促销品、宣传推广等这些优惠,别的企业同样也能给予客户,因此,经销商在权衡利弊时多不会在此费神,他们关注的是某种别的厂家无法提供给自己的利益,比如服务等。所以,药企业务员与经销商沟通时应尽量吊足他们的胃口。比如,业务员在与经销商沟通的过程中帮助其进行学术推广等,也可向客户表明目前的产品价格又有所下降,正是购进的好时机等。此时,经销商已基本同意了业务员的观点,而客户与药企业务员签订合同时,业务员可以再亮一张“底牌”,比如告诉客户,其月销售达到某个额度(这个销售指标是在正常范围内的),就会得到某种奖励等等,经销商就会更加坚定合作的信心。如果药企业务员缺乏沟通技巧,以一种急功近利的心态与客户沟通,往往是不会取得实效的。   三、懂得“感情用事”   当前情感营销盛行,经营者以情感打动顾客,吸引顾客购买产品也是一种营销策略。药企的业务员也不妨学习,以情感打动客户。有一个发生在英国的故事:有位孤独的老人无儿无女,又体弱多病,他决定卖掉漂亮的住宅搬到养老院去。购买者闻风而动,住宅从8万英镑炒到10万英镑,价格还在不断上升。老人非常痛苦,如果不是健康情形不佳,他是不会卖掉这幢陪他度过大半生的住宅的。这时,一个衣着朴素的年轻人来到老人面前,他弯下腰对老人说,我只有一万英镑,如果您把住宅卖给我,我保证会让您依旧生活在这里,和我一起喝茶,读报,散步,天天都快快乐乐。老人听后就以一万英镑的价格,将住宅卖给了这个年轻人。   药企的营销者应懂得“感情用事”,感情是启动双方沟通的一把钥匙。有时,我们对经销商的一句赞美,或者帮助解决客户生活上的一个小麻烦都能使对方对自己产生好感。有时,与经销商的沟通其实很简单,双方达成一种默契就可以了,而这种默契需要药企业务员前期的感情投入。(来源: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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