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品牌要核心竞争力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10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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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市场的表现来看,吉林“长白山人参”(在一定意义上也是中国人参)的 命运,颇类于“西湖龙井”与“宁夏枸杞”。   曾几何时,长白山人参与西湖龙井、宁夏枸杞是那样的具有市场号召力,可 以令消费者不假思索地掏腰包。也许是货真价实的生产者的品牌保护意识还不强, 也许是假冒生产者看到了品牌的巨大市场效益,也许是政府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 度还不够,总之,这三样好东西在消费者心目中快速贬值。道理很简单,谁都可 以贴“长白山人参”、“西湖龙井”、“宁夏枸杞”的标签,焉能不鱼龙混杂、 泥沙俱下?产品质量又焉能有保证?于是,“长白山人参”卖了萝卜价,“西湖 龙井”一度乏人问津,也就不足为怪了。   所以说,中国人参能不能走出困境,关键在于能不能有效地实施品牌战略。 并不是所有的人参都能卖个好价钱,只有在市场上叫得响的、为国内外消费者信 赖的品牌人参才有光明的前途。完成从人参大国向人参强国的转型,根本之举在 向品牌要核心竞争力。如果说中国人参目前正在爬坡,那么这个所谓的“坡”, 就是创立品牌。   品牌首先意味着质量。低成本生产、加工出来的人参及其相关产品,不可能 获得市场的广泛认可,更不可能在实践中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因此,只有改 变生产水平低、产品质量差、管理落后的现状,提高人参精深加工产品的科技含 量,才能从根本上改变消费者对人参的观感,并有效提高人参产品的附加值。   品牌也意味着标准。在市场竞争中,谁做得最好,谁就成为行业标准,这样 的例证比比皆是。韩国的人参标准比我们起步早,成为国际标准,这虽然使身处 人参大国的我们感到脸上无光,但也是没办法的事。现在最大的问题是,政出多 门的老毛病,至今仍在制约国内人参统一标准的形成,使人参生产者无所适从。 不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就不可能参照目前的国际标准来制定我们的统一标准, 更不可能形成后发优势,在国际人参标准的发言席上拥有话语权。   品牌还意味着法治。品牌具有排他性,这种排他性有利于降低识别成本和交 易成本。但品牌也具有易仿制性,这种易仿制性往往使品牌创立者的利益遭受重 创,从而打击市场主体的创造力。“长白山人参”商标已回购并重新进行申请注 册,这是一个良好的开端。接下来要做的,在企业是苦练内功,在政府是依法营 造品牌成长的法治环境。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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