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康美药业发布公告称,近日与诺泽药业股东郑东强、郑泽虹、邢健军、钟小平在广东普宁签订了《康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与郑东强、郑泽虹、邢健军及钟小平关于惠州市诺泽药业有限公司的股权转让协议》,以现金方式收购诺泽药业 80%的股权,收购总价为 2080 万元。收购完成后,康美药业持有诺泽药业 80%的股权。
完成收购前的股权结构:
完成收购后的股权结构:
惠州市诺泽药业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时间是2004年11月,法定代表人为郑泽虹,主营业务为向惠州地区的医疗机构销售药品和医疗器械。
据了解,康美药业本次收购参考该评估报告确定的标的股权截至基准日的评估值(2530.00万元,评估增值385.66万元,增幅17.99%),标的股权的交易价格为2080万元。
对于溢价收购的原因,康美药业方面表示,是综合考虑诺泽药业的经营资质及渠道等无形资产的整体价值。
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一、快速取得药品及器械经营资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从事医药流通业务的企业必须具备相应的药品、器械经营资质且通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质量管理规范》(“GSP”)的认证。公司在惠州地区开展医药流通业务,必须拥有一家具备资质的医药商业公司。诺泽药业拥有较完整的药品和器械经营资质,本次收购完成后,有利于公司快速取得医药流通业务经营资质并快速拓展惠州地区业务;
二、整合渠道和客户资源。诺泽药业成立13年,已拥有一批当地医院和商业公司的渠道与客户资源。完成收购后,有利于提高公司渠道和客户资源覆盖面。
公告称,本次收购完成后,康美药业将提高惠州医药商业市场份额,提升公司在惠州市场占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