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声在线8月14日讯 为做好 2017 年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省人社厅日前起草了《2017 年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2017年8月17日。
“医保药品目录调整,是为了切实保障参保人员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权益,规范医保用药管理。”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介绍,要在2017年完成医保药品目录乙类药品调整工作,探索建立乙类药品动态调整机制,加快建立湖南省统一的药品数据库,实现全省医保用药统一管理,完善医保谈判药品管理措施,同时适时更新纳入基金支付范围的医院制剂清单。
《意见稿》明确,乙类药品调整名额总数为292个,对《国家药品目录》中已有的乙类药品不调出;对《国家药品目录》规定的药品限定支付范围不做调整。《意见稿》强调,调整增补的药品应是临床价值高、安全有效、价格合理的治疗性药物。重点考虑湖南省2011年版《药品目录》纳入的药品(含整合城乡医保目录增补的药品和剂型),医疗机构、医药专家建议的临床必需药品,工伤生育保险特殊需要的药品,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药品基础数据等,此外,《意见稿》还提出要对各类起辅助治疗作用的药品从严控制。
不予调入的药品包括美容减肥生发药、戒烟药、解酒药、性功能增强药、计划生育用药、疫苗等不属于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药品;有严重不良反应、安全性较差、易滥用的药品;目录内已有同类替代药物,且价格显著高于或毒副作用显著大于替代药物的药品;循证医学证明无效或有重大争议的药品;不符合药物经济学评价和基金支付难以承受的药品等。
意见建议可以信函形式邮寄至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 6 号,湖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职工医保处(邮编:410004),并请在信封上标明“药品目录调整工作方案征求意见 ”;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hnybypml@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