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过期药品回收制度通道,一方面应建立严格的法律加以规范,尽快出台旨在形成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另一方面,必须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此外,堵住过期药品产生的源头也很关键
如今,不少居民为家里存放的过期药品犯了愁。扔了吧,怕污染环境;不扔吧,又不知道怎么处置。
《中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白皮书》显示:我国约有78.6%的家庭备有小药箱,80%以上家庭没有定期清理习惯,90.1%的被调查者有将过期药品随意丢弃的经历。可见,居民家中存放过期药品的情况十分普遍。
过期药品的危害显而易见:药品有效成分含量降低,有些药品还会分解出有害物质,服用后对人体造成伤害;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随意丢弃会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一些不法分子低价回收过期药品,重新包装后通过非法渠道销售,使过期药品流入城乡接合部的诊所和偏远农村等低端市场,不仅对广大群众的用药安全造成威胁,还扰乱了药品市场的正常秩序。
其实,我国大部分城市都开展过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大多是“叫好不叫座”。比如,目前上海市2800多家药店大多设有过期药品回收箱,但几年下来,主动将过期药品送到药房的市民寥寥无几,不少市民还是习惯性地将过期药品随着生活垃圾“一扔了事”。究其原因,与宣传力度不够,缺乏相应激励机制等有关,更重要的则是相关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参与积极性不高,使得回收药品品种限制严格,手续较为复杂。
为此,有必要从法律制度、预防机制等方面给过期药品回收构建制度通道。
一方面,必须建立严格的法律加以规范,尽快出台旨在形成药品回收长效机制的法律法规,对回收原则、标准条件、管理程序、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同时,药品监管部门可以挑选一些信誉度好、社会责任心强的药品生产、销售企业,通过定期轮流在药店、社区等固定场所举行回收活动,或长期设置固定的过期药品回收箱等方式有序回收、统一销毁,并在自愿的基础上协调相关部门按照一定比例承担回收、销毁过期药品的费用。
另一方面,必须加大过期药品危害及回收知识的宣传力度,引导百姓将家中的过期药自愿无偿、合法合规地放置于相关场所,既防止过期药流入非法渠道,又降低回收成本。同时,增设回收网点,建立奖励制度,推行有偿回收或“以旧换新”,组织开展家庭过期闲置药品回收公益活动,促进过期药品回收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此外,堵住过期药品产生的源头也很关键。具体来说,应严格监管医疗“大处方”,大幅度减少过期药品来源;作为药品生产源头的医药企业也要有所作为,可根据药品使用情况确定药品包装剂量,推行包装小量化,减少药品使用环节的浪费;加强药品包装盒源头管控,建议患者正确谨慎地处理药品包装盒,在丢弃药盒时将药盒撕毁一角或完全破坏,以免被假药制造者回收利用。同时,还要加大打击买卖过期药品力度,遏制过期药品的非法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