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央视报道有关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事件,国家卫计委立即要求上海、湖南两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对报道中涉及的高价回扣事件展开调查,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调查结果,对涉及的违规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12月25日《新京报》)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年年有报道,但仍时有发生。应当承认,遏制及消除医生收受回扣,单靠卫计委一方之力,恐怕力不从心。因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毕竟不是打击行贿受贿腐败的主力部门,依照权力,卫计委只能对医院及其工作人员作出行政处分,包括取消医生资质、将收受回扣者开除出医疗服务行业,如此而已。众所周知,医药回扣与“医药代表”密切相关。因此,打击医院工作人员收受回扣,行业主管部门、司法机关有责任,制药企业董事会、监事会同样负有责任。
根治医药回扣,至少要开三张“处方”,一要开一张大处方,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管好各个环节,合力治理;二要开一张重处方,“重病要用重方医”,发现收受回扣,严厉打击,绝不姑息;三要开一张治本处方,坚持源头治理,把医药回扣等商业回扣纳入刑法追究范围,依法惩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