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出台新政,提出到2020年,所有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和70%的村卫生室具备中医药服务能力,中医药服务可得性、可及性明显改善。
意见指出,在完善中医医疗执业人员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方面,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中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中医专科医院和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名老中医开办中医门诊部、诊所,鼓励药品经营企业举办中医坐堂医诊所。对社会资本举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