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举办药政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业务培训班
来源:-    浏览:7864   更新时间:2016年11月11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本报讯 11月7日至8日,我省在济南举办了全省药政管理人员药品采购业务培训班,省卫生计生委副巡视员邱枫林出席培训班并讲话。
  我省于2015年12月启动了新一轮药品省级集中采购工作,目前,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正式落地使用。此次举办培训班主要是为了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执行新一轮药品采购结果的政策要求和主要任务,确保新采购结果交接期的平稳过渡。
  在培训班上,邱枫林强调,做好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不仅是国家推进药品改革政策的明确要求,也是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同时还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制度的切实举措。完成省级药品采购工作仅仅是落实药品采购政策的第一步,新的采购结果能否平稳落地、各地政策具体执行情况将直接关系到政策实施效果。实现新采购结果平稳落地使用,一定程度上是进一步释放医改成效的重要保障。
  新一轮药品采购政策是对原有政策的重大调整,涉及面广,关系到各级医疗机构配备使用的所有药品采购方式的变化,邱枫林强调,各级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把落实好《关于执行新一轮药品集中采购结果的通知》要求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工作任务,同时做到严格落实政策,并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摸透实情,形成有价值的政策建议,为进一步调整完善政策提供有力的理论和数据支持。

  对于新的采购结果正式落地,政策解读和宣传培训工作至关重要,邱枫林要求,各市卫生计生部门切实承担起职责,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对各地培训工作作出统筹安排,把新一轮药品采购政策的精神要求传达到所有公立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乃至乡村医生,让每一名医务人员充分了解新一轮药品采购政策的变化,确保新采购结果平稳落地,各级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采购工作平稳运行。另外,要通过不同方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正面引导舆论导向,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