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中医药大学“千人计划”招聘启事
来源:-    浏览:7944   更新时间:2016年0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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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千人计划”有关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教人司〔2016〕235号),现启动我校“千人计划”招聘事宜。

北京中医药大学创建于1956年,是我国最早成立的高等中医药院校之一,也是唯一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的教育部直属中医药院校。学校现有一级 学科国家重点学科2个,涵盖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5个;有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重点学科48个;一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2个,二级学科北京市重点学科8个; 重点学科建设在全国中医药院校中保持领先地位。

一、招聘项目类型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青年项目、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二、招聘条件(一)创新人才长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2016年6月1日);

2.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

3.具有海外博士学位;

4.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

5.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6.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7.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8.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9.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10. 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二)创新人才短期项目重点学科和重点实验室平台

1.申报人系国家科技、产业发展和学科建设急需、紧缺领域的领军人才或学术带头人,年龄不超过55周岁(截止2016年6月1日);

2.申报人在国内工作单位固定,有明确的工作目标任务,能做出实质性贡献;

3.具有海外博士学位;

4.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正教授或相当职务;

5.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6.近5年在重要核心刊物上发表具有重要影响的学术论文,或获得国际重要科技奖项或掌握重要实验技能、科学工程建设关键技术;

7.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8.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9.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10. 引进后应至少连续3年、每年在国内工作不少于2个月工作,明确合同期内工作成果知识产权的归属。累计申报次数不超过2次。

(三)青年项目

1.从事科研教学第一线工作,年龄不超过40周岁(截止2016年6月1日);

2.申报人有3年以上海外科研工作经历,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以内;

3.具有博士学位;

4.在海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国际知名企业担任有正式教学或科研职位;

5.从事自然科学领域的研究工作,具有世界一流的研究水平;

6.具有发展潜力,对本学科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有创新性构想,具有带领本学科在其前沿领域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

7.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8.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9. 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

(四)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

1.为自然科学研究国际顶尖专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诺贝尔奖、图灵奖、菲尔兹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美国、英国、加拿大、澳大利亚等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或工程院院士;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顶尖人才;

2.具有团结、协作的精神及相应的组织、管理和领导能力;

3.恪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具有拼搏奉献精神;

4. 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至少5年。

三、工作生活待遇

1.除享受国家对于“千人计划”的相应补贴外,还享受我校相应岗位教授的工资福利等待遇;

2.提供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的科研启动经费;

3.提供一定数额的安家费;

4.学校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配备工作助手;

5.其他条件或待遇可面议。

四、报名时间

有意应聘者,请于2016年6月27日前将相关材料(具体申报材料登陆http://www.1000plan.org/qrjh/article/65766下载)寄送到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信封上注明“应聘千人计划”),具体事项请尽快和我们联系。

五、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11号,北京中医药大学人事处,100029

联 系 人: 马文昊、张月

联系电话: 010-64286657

E-mail: bucmrenshichu@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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