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 记者刘定乐报道:日前,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2015年,江西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医药费2360万元,为1057名交通事故受害人“雪中送炭”。
据了解,江西省2010年5月全面启动道路交通事故受害人的救助工作,设立省、市、县三级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对机动车肇事逃逸事故的受害 人,救助基金将垫付抢救费。2015年度,全省救助交通事故受害人达到1057人,同比增长11.6%,人均支出2.23万元,比2014年增长 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