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标明出厂价,对于遏制药价虚高或许有一定的遏制作用,但治标不治本。毕竟,出厂价、报关价也可以造假。笔者以为,药品流通环节太多,可操作空间太大,才是药价虚高的根源。
现实中,某些药效好、价格低廉的药品总是寿命短暂,原因就是监管部门在引入集中招标等制度后,点到了药品流通环节的死穴,一些人无利可图,既得利益者不愿意接受暴利缩水的事实,不愿采购低价药品,最后把这种诉求传递到药厂,导致某些低价药停产,或者改头换面高价复活。我国药品种类达到1 8万种之多就颇能说明问题。
因此,减轻患者负担,相关部门要痛下决心打破以药养医的医疗体制,减少药品流通环节,狠刹药品流通环节吃回扣、拿提成的歪风邪气,建立规范、健康的药品市场秩序,规范医药卫生行业步入微利、公益轨道,才是治本之道。具体说来,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新药报批公示制,发动公众参与监督。在药品定价层面,药品零售指导价可以考虑按药品成分确定,不以药名确定,保证药品性价比,留住患者欢迎的廉价药。同时,出台鼓励措施培养药企、药商养成不追求新药数量,而是追求药品疗效与药名稳定性的风气,压缩药品流通的腐败空间,挤干药价水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