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
来源:-    浏览:485   更新时间:2016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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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1月7日,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印发《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切实做好中医药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全国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李克强等中央领导同志对中国中医科学院成立60周年重要指示精神中医药系统视频会议结束后,省卫生计生委党组及时召开 会议,专题听取会议精神汇报,集中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研究我省学习贯彻落实意见。一是将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到我省卫生计生事业发 展“十三五”规划的制定之中。二是研究制定我省贯彻落实的工作方案,明确任务责任,抓好任务分解,确保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到实处。三是研究制定 我省传达学习贯彻落实的宣传方案,积极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报道我省在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振兴发展中医药的经验和做法、进展和成效。为在全省 掀起学习宣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的热潮,切实用指示精神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省卫生计生委、省中医药管理局特发出《通知》。

《通知》强调,要深刻领会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做好新时期中医药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信心、勇担重任,扎实做好中医药 改革发展各项工作。要准确把握中医药振兴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趁势而上,顺势而为,推动中医药振兴发展,推动中医药工作融入大局、参与大局、服务大局,提 高中医药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度和显示度。

《通知》要求,要坚持以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着力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一是着力完善中医药事业发展政策。要把学 习贯彻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与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和特点结合起来,与十三五规划研究制定结合起来,努 力推动中医药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要认真梳理当前影响和制约我省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方面的问题,对思路清晰、路径明确的,尽快提出具体措施加以解 决;对思路和方法还不够明朗的,要通过改革试点,在实践中大胆探索,着力破解。二是着力做好中医药传承创新。要坚持传承与创新的辩证统一,坚持中医药原创 思维,坚持以临床实践为基础,积极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推动中医药现代化。要进一步加强传承创新的政策设计,强化问题导向和需求导向;要瞄准中医药发展的制 约瓶颈,明确传承创新重点;要加强规划计划项目统筹,加强多领域多学科的协同,加强技术需求、服务需求和创新攻关的结合,建立由传承、创新、成果转化、知 识产权保护、支撑保障五大体系有机结合的体系。三是全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要在健康山东建设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让群众享受到规范、便捷、有效、安全 的中医药服务;要在深化医改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全力推进优势病种付费方式改革,开辟供得起、重预防、可持续的发展道路,服务医改目标全面实现;要在发 展健康服务中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完善中医药服务体系,创新中医药服务模式,探索多元投资,推进跨界融合,加快市场培育,充分释放中医药健康服务供给的潜 力和活力。四是要积极参与国家“一带一路”建设。要充分利用我省毗邻日本、韩国的区位优势,以及与俄罗斯、英国、荷兰等长期合作的关系优势,大力推动我省 中医药走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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