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虐待精神病人或被追究刑责
来源:-    浏览:579   更新时间:2015年12月03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虐待精神病人或被追究刑责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主持发布会 图片来源:最高检网站

中新网12月3日电 最高检新闻发言人肖玮今日介绍,一旦发现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殴打、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等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最高检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检察院、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在检察工作中切实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意见》。

肖玮介绍《意见》时指出,《意见》加强了检察机关对残疾在押人员监管、社区矫正以及对不负刑事责任的精神病人强制医疗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

肖玮介绍,在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活动中,人民检察院发现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对残疾社区矫正人员有殴打、体罚、虐待、侮辱人格、强迫其参加超时间或者超体力社区服务等行为的,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

肖玮指出,一旦发现强制医疗机构工作人员殴打、体罚、虐待或者变相体罚、虐待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违反规定对被强制医疗的精神病人使用械具、约束措施等行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提出纠正意见。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