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公立医院月底前实施药品“0”差价
来源:-    浏览:9857   更新时间:2015年10月2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苏州市23家公立医院今起全面实施医药价格综合改革,拉开江苏 城市公立医院价改大幕。记者从江苏省物价局昨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除先实施改革的镇江、苏州外,省内其他11个城市将于本月31日0时或24时启动 改革,这也意味着最迟11月1日江苏所有城市公立医院将全面实施药品按进价销售,同时提高诊察费、手术费等2993项收费,降低磁共振、彩超等275项检 验检查费用。扬子晚报全媒体记者 石小磊

  核心关注

  主要内容

  这些会降价

  1、药品

  药品进价基础上加15%、500元以上加价额不超过75元的规定取消,所有药品一律按进价卖,在医院开药便宜了。

  2、检验、检查项目275项

  磁共振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扫描、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和部分以设备为主的项目取消15%上浮规定,实际降价15%左右。大生化检验、乙肝两对半定量检测、乙肝两对半定性检测等常规检验套餐价格降低。

  3、开通方便门诊

  医院对只取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不需另外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设立便捷通道,按2元/次收取。

这些会涨价

  1、提高诊察费

  挂号费、急诊挂号费项目纳入诊察费,不再单设挂号费、急诊挂号费,诊察费中分设西医诊察费、中医辨证论治费、急诊诊察费、住院诊察费。同时拉开 等级差价,比如,三类医院西医门诊普通医生、副主任医师、主任医师和专家的诊察费用分别上调为12元、22元、35元和50元,三级中医院普通门诊每个等 级比西医贵3元。

  2、提高注射、护理等综合服务类费用

  3、提高部分病理检查、诊疗和手术价格

  调整临床各系统诊疗费标准,其中口腔颌面、心脏及血管系统项目价格提高20%,临床各系统诊疗其他项目价格提高30%;临床诊疗手术治疗费也相 应提高,其中麻醉指导价格提高20%,手术费用上浮50%左右,其中四级手术提价幅度75%,六岁及以下儿童手术项目加收20%。

  由于手术费用原先就有上浮15%的规定,所以实际涨价幅度并没有达到50%、75%。

 这些价格不变

  透析等1625项医疗服务价格不变

  为控制改革风险,明确规定对涉及特殊群体的医疗服务价格暂不调整,包括放射治疗、腹膜透析、血液透析、大中小学生体检等1625项,约占全部项目的30%。

  这些项目取消

  取消螺旋CT超层费、无陪护理等15个项目

  如何保持患者总支出不增加

  医保政策同步调整,提价部分增加医保支付比例。

  建立控费价格动态调整制度,人均检验费增长超标的单价下浮。

 实施范围

  城市所有的公立医院。包括卫生计生部门主管的医院(含疗养院)、大学附属医院、军队医院、企事业单位办医院、政府部门举办的康复医院、疗养院。

  从医院级别看,包括部级医院、省级医院、市级医院、区(县)级医院、非完全实行基本药物的中心卫生院。

  实施时间

  苏州市 10月28日0时起

  南京、无锡等 10月31日0时起

  (南京11家省管医院同步)

  南通、泰州等 10月31日24时起

  (镇江市已于2012年先行先试除外)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