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将开展10个远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
来源:-    浏览:512   更新时间:2015年04月0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央广网北京4月8日消息(记者李单)记者从北京市卫计委了解到,北京市今年将开展10个远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

据了解,北京市卫计委今年将激发中医药发展潜力和活力, 把中医药在卫生、经济、科技、文化、生态方面的五大资源优势转化为现实成果,将中医药事业发展引向更高的平台和更广阔的领域。加强中医药传承内涵建设,开 展国医大师、首都国医名师的专项学术整理工作,形成北京名老中医药经验集和可转化技术目录,以诊疗方案、临床规范、院内制剂、保健技术等形式推广名老中医 经验。开展市、区和医院的分级传承工作。探索建立中医药传承门人制度。制订完善中医药发展政策与机制的意见。

同时,实施中医药健康乡村、健康社区工作,开展10个远 郊区县区域中医医学中心建设。打造中医药国际交流中心,积极搭建中医药国际交流与投资平台,培养国际交流人才团队,建立国际化中医药体验基地,营造中医药 国际交流氛围;加强对中医药服务贸易试点区、试点基地和试点项目的扶持,开展中医药国际交流,打造北京中医药服务贸易品牌。鼓励中医药机构和社会资本到境 外发展,做好西班牙巴塞罗那“欧洲中医药发展与促进中心”筹建工作。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