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制度亟待改革
来源:-    浏览:687   更新时间:2014年12月08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近来,国家发改委开始向社会征集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方案意见,大部分药品将取消政府定价,政府推进药品价格市场化改革的决心和行动赢得了各方的肯定。 不过,取消政府定价权只是药品价格市场化改革的第一步。在现行政府主导的药品招标制度下,无论是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还是市场定价的药品,公立医院 与药品企业都无法按照市场规律自由议价,公立医院药品价格是由政府集中招标确定。所以说,要实现药品价格真正市场化,改革政府主导的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势在 必行。

   改革政府主导的集中招标制度,既是完善药品市场体系的要求,也可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政府职能转变。从实际来看,北京、浙江、广东等地已开始探索药品集中招 标改革方案。2014年7月,北京市建立基本药物集中采购中标价格全国联动、动态调整机制,打破一个招标周期内价格不变的习惯做法,与全国其他省级招标价 格进行比对联动,对基本药物价格进行调整;广东省则明确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行政干预药品价格。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规定,政府不得设置招标采购机构和参与采购活动,招标代理机构是社会中介组织,政府不能与招标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 和其他利益关系。但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却普遍设置了招标机构,编制采购目录,参与药品招标具体活动,这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是政府职能错位的表现。在全面推 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改革甚至废止药品集中招标制度已经是必然选择。

   有人担忧,如废止药品集中招标,会引发药品价格秩序更加混乱,药品价格无序上涨。实际上,这种担忧并无必要。市场可以通过价格引导生产、分配和消费等问 题,市场机制可以合理配置药品市场资源,保护患者利益。从国际经验看,世界上大多数发达市场经济国家实行药品市场自由定价。英国、法国、美国、德国和其他 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成员国的政府,基本上不会直接代替医疗机构进行招标,阻碍市场自由交易。但是,政府监督和管理是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大多国家采用间接 控制方式干预药品价格,如对医生的处方行为进行监督,杜绝医生误导患者用药;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引导医院合理用药。在市场自主定价的基础上,政府应对药 品市场秩序进行有效监管,没有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药品价格会在市场机制的调节下回归合理。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