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公布低价药品清单
来源:-    浏览:599   更新时间:2014年0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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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生产企业月底前提交申请

本报讯(记者郭玲)西药日均费用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自治区发改委正按照这个标准制定低价药品清单。

昨日,记者从自治区发改委了解到,继国家发改委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取消530种药物的最高零售价后,自治区正在制定低价药品清单。

自治区拟制定低价药品清单范围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定价药品目录》(包括《国家医保目录》内非处方药剂型和增补进入《自治区医保目录》)的药品,这个药品目录中,西药部分有287种,中成药部分有440种,另有71种民族药品。

低价药定价标准,按照日均费用西药不超过3元,中成药不超过5元。

自治区发改委将在7月1日之前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各相关药品生产企业要在5月31日前提交申请。

国家公布低价药品清单,对低价药最高限价正式放开。国内专家曾表示,这意味着低价药有了保证生产成本的底线,这一底线将有助于保证药品质量。

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所副所长白萍认为,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利于使用市场杠杆的作用调节低价药供需。

对药企来说,拥有一定的低价药定价权,更容易激发企业逐利的积极性,加大低价药生产。因为目前有很多低价药消失,主要原因是药企的盈利 空间缩小,甚至出现“市场价格倒挂”。但取消低价药限价并不意味着药价会上涨。因为日均费用西药3元,中成药5元的限价说明药企定价的权利是有限的,且低 价药的市场空间足以支撑药企的生存。

也有人担心,低价药品取消最高零售价,会否造成药价上涨,增加患者负担。对此,业内人士认为,全国药品市场总体上供过于求,且低价药品大多是生产企业众多、市场竞争激烈的药品,放开最高零售限价,市场实际交易价格不会普涨,由于有日均费用控制,价格变动也是可控的。
  作者:郭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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