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销“姗拉娜”两药品超市被调查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7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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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海南日报报道,今天,海秀东路2家销售涉嫌违法广告化妆品“姗拉娜”的药品超市及另一家涉案“电视购物”的海南橡果购物有限公司到海口工商局接受调查处理。工商部门表示,将依据《广告法》分别对其进行处理。   涉案药品超市有关负责人在接受工商部门调查时表示,作为经销商,他们并不知晓厂家在其“姗拉娜”化妆产品的外包装上和在全国16个电视台上热播的“姗拉娜”化妆品广告涉嫌违法,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了这种商品。而作为“姗拉娜”化妆品在琼的二级批发商,因其制作、发布的广告宣传册涉嫌为“姗拉娜”化妆品作违法广告宣传,涉案当事人海南橡果购物有限公司也到工商部门接受调查处理。据悉,工商部门此前曾因为该公司发布违法广告,对其进行过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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