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企业形象”就是让40岁的女人走开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6年0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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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窗口单位,40岁的女人太影响企业形象。”———今年春节过后,位于辽宁朝阳市的一家商城做出规定,女职工超过40岁的不允许站柜台卖货。  我是向来不相信“男人四十一枝花、女人四十豆腐渣”的迂腐之谈的。不过,这家商城的另类做法,却实实在在地让我又一次想到了“做人难,做女人更难”!幸好,这个“40岁影响论”的有效范围,只是囿于一个小小的商业城。倘若推而广之,扩散于更大的范畴,更高的层次,真不知以后还能不能再看到40岁以上的女劳模、女明星和女领导!  40岁以上的女职工不能站柜台,可顾客逛商场买东西,更看重的是营业员的优质服务。“窗口单位”抛出40岁以上女性不得站柜台的苛刻规则,害得承租柜台的下岗女工,只得换上便衣偷偷摸摸地去谈生意,恰恰才会严重影响“企业形象”。这种大做“表面文章”的背后,恐怕更能让人看出某些规则炮制者的阴暗心理和不良心态。而这,对于所谓的“企业形象”是利是弊,哪怕再愚笨的人也能看得一目了然吧。公民有工作的权利,企业不得对公民的年龄、身高等规定歧视性的条款。对于商城限定40岁以上女性不得站柜台的举动,我倒更愿看作是一出短暂的闹剧。而且,有了媒体的及时披露,它想长久存在更是难以想象。但我的思索并不仅仅于此。联想到稍早媒体热报过的杭州、宁波某超市要求员工“摸棋子断清白”等的荒唐事,人们完全有理由问上一句:在对职工正当权益的维护方面,相关职能部门的出手,何以总要比新闻报道慢上一大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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