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提出,自2011年12月1日-2012年11月30日,吉林省将对500家药店基本药物价格进行动态监测。监测点主要选取规模较大的连锁药店,并保证选定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零售药店不低于10%。监测的药物品种包括,地市级监测基本药物目录中2011年度监测的原100个品种;县级监测基本药物目录中2011年度监测的原50个品种。(记者许守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