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消“以药补医”,公立医院如何生存?
来源:-    浏览:621   更新时间:2012年0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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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我国公立医院“万恶之源”的以药补医制度有望于十二五期间全面取消。卫生部日前宣布,今年将在300个试点县首先取消该制度。

  据新华社消息,在1月5日召开的全国卫生工作会议上,卫生部部长陈竺直指以药补医是当前我国医疗卫生领域最需革除的机制性弊病,陈竺表示,将逐步取消以药补医,今年在300个县先行推开,2013年努力在县级医院普遍推行,到2015年,全部公立医院都需革除这一制度。

  所谓“以药补医”,主要是指我国公立医院的药品可以加价15%销售。制定于上世纪五十年代的以药补医,初衷是在国家财力不足的情况下,对公立医院进行必要的补助。然而,曾经发挥过积极作用的以药补医近年来却暴露出越来越多的问题,有评论指出,以药补医最大的弊病就是助长了公立医院的逐利性,使其与公益性本质渐行渐远。

  据悉,我国公立医院的补偿结构主要包括药品收入、检查收入、劳务收入和财政补助,其中财政补助仅占10%左右,药品收入与检查收入所占比例甚高,而以药补医就是其中的“主力”。在这样一种机制下,以药补医自然成了过度医疗的“推手”。陈竺就曾指出,“以药补医的制度大概是中国独有的最为落后卫生筹资方式。”

  当开大处方、多用药、用贵药的“过度医疗”大行其道,医务人员与药品经销商之间畸形的利益关系已经让医患矛盾不断升级。《经济参考报》评论指出,当以信任为基础的医患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受利益冲击变得岌岌可危,以药补医实际上是根源所在。此前曝出的“6500%药品暴利”、“45万天价药费”等都与此有关。

  另外,以药补医在实践中也未对减轻政府补贴负担发挥多少效用,政府反倒一直在为以药补医报销。陈竺就曾指出,“政府也在做冤大头”,因为患者的医保实际上是政府的公共财政补贴,当医保支出过大、医保基金入不敷出时,亏空依然是通过公共财政填补。(文/刘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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