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基本药物价格平均下降约四分之一
来源:-    浏览:528   更新时间:2011年10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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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司司长郑宏12日说,基本药物制度自2009年8月实施以来,群众用药负担有所减轻。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较制度实施前平均下降约25%。
 
  12日在卫生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郑宏将基层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后人民群众得到的实惠概括为“一降一升”。“一降”主要是指基本药物在基层的销售价格明显下降;“一升”主要是指医保报销比例明显上升。
 
  目前,全国各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实现了在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并实行零差率销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初步建立。据郑宏介绍,31个省份已经建立以政府主导的省级非营利性药品集中招标平台。截至9月底,共有29个省份出台了新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文件,26个省份启动了新一轮采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补偿机制逐步完善,25个省份出台了基层综合改革或多渠道补偿实施办法,24个省份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收费标准,将基层现有的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及药事服务成本合并为一般诊疗费,多数省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每人次一般诊疗费收费标准在8至10元,个人自付部分均在1至2.5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事和分配制度改革也取得成效。
 
  郑宏说,各地采取不同方式对乡村医生进行专项补助;各省积极核定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的分配比例,一般将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的30%至40%拨付给村卫生室;各地积极解决乡村医生的养老问题,30个省份创造条件为乡村医生解决新农保,江苏省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把乡村医生纳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在中央财政支持下,卫生部在中西部地区22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3.05万个乡镇卫生院开展药学人员培训工作。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切实做好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工作。基本药物制度监测评价工作也已全面展开。
 
  据郑宏介绍,截至9月底,基本药物制度在上海等6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所有村卫生室实现全覆盖,在北京等7个省份60%以上的村卫生室实施。下一步,卫生部将重点落实中央财政对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的补助政策,并采取多种形式稳定乡村医生队伍,确保今年年底村卫生室实现基本药物制度全覆盖;要继续加强基层综合改革,完善体制机制建设;最迟于2012年调整基本药物目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国家基本药物目录》调整工作;要加大对医务人员培训工作的投入,尤其是加强全科医师和药学人员的培训工作,推动科学规范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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