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1000余家医药企业负责人签订了诚信承诺书,承诺诚信经营,不向食品行业销售违禁药品,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企业承诺内容包括,认真履行药品经营企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药品管理法律法规,严格实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严格依法依规购进验收、入库保管、出库销售药品,建立购销台账并实名购销,决不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销售国家公布的“严禁用于食品和饲料加工”的药品,决不以次充好、以假充真、挂靠“走票”、弄虚作假。今后如违反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邹贤启表示,加快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是建设诚信湖北的重要组成部分,既是对社会公众利益和医药企业商业利益的最好保护,也是保障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和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