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承担的基本药物监督抽验、不良反应监测、电子监管和标准提高4项重点工作分解为18项具体工作内容,逐一落实分管领导、责任科室和责任人,并明确将基本药物质量监管责任列为年度目标工作考核的依据之一,强化工作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