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北京市发展改革委先后发布“440号文件”和“312号文件”,对部分药品最高零售价格进行调整。
根据通知要求,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逐一核定了文件中所涉及药品的最高零售价格,整理出400多家1400多个现行临时零售价格高于重新核定后最高零售限价的产品,并及时通知相关企业重新申报中标成交价格。
为方便企业报价,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为医疗机构服务,在此次重新申报价格期间,北京市医药集中采购服务中心开发启用了网上调价报价系统和电子传真系统,报价企业可以依据本次药品集中采购开始时领取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药品调价系统”进行安全高效的网上调价报价,提高了集中收取纸质报价文件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