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监管部门统一指定专业公司专门处理过期及变质食品,并形成市场化的处理机制,这种处理机制能够有效运行,既可以解决政府监管资源不足的问题,又不会增加企业处理过期食品的负担,同时还能充分发挥这些食品的利用价值,产生一定的社会效益。这种过期食品的处理机制在国外已有成功的例子,比如日本在1992年就出现了专门从事食品废弃物处理的公司,这家公司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其处理食品废弃物的技术水平不断提高,规模不断扩大,不仅可以使食品废弃物的再生利用率达到90%以上,而且已经具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香港地区是如何保障食品安全的
香港地区食物安全中心成立之初就采用了国际食物安全机关所倡导的风险分析评估机制,即从传统的偏重事后监管变为重视事前预防,通过日常监测来确定食物是否有害及有害性质和有害程度,并先期采取措施。
香港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同样值得内地借鉴,食品生产、销售、消费等各个环节都由食物环境卫生署一个部门负责,避免了多头管理带来的责任不明、监管失位的问题。从2008年“三聚氰胺”奶粉事件即可见一斑——“毒奶粉”事件一经曝光,香港立即全面检测市场上的奶类制品,并界定了食品中三聚氰胺的含量。11天后特区政府就紧急立法,禁止食物含不适量的三聚氰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