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价的构成不仅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成本,也包括人力、营销、管理、监管等成本,以及新药的研发投入,这些成本的相当一部分近些年是大幅上升的,“只能降不许升”的单行道管理是不合理、不科学的。这种观念不转变,引入药物经济学指标降药价,虽然比过去的“成本加成法”进了一步,但仍然难以达到预期的目标。
在连续26次降低
药品价格不见根本成效,反而遭致药品“降价死”之后,有关部门把第27次降低药价的良好愿望寄托在了引进药物经济学评价指标上(《
医药经济报》2011年3月16日)。这一次的结果如何,我们拭目以待。
其实,药物经济学不是新鲜事物。作为经济学原理与方法在药品领域的具体运用,药物经济学理论最早发端于上世纪的美国。1950年代以后,美国的公共医疗
保健费用迅速增长,令政府和社会保障机构不堪重负。为了使有限的医疗保健资源最大限度地发挥效用,1979年,美国国会责成其下属的技术评定局对公共医疗费用进行成本效用分析,直至1991年第一部专著《药物经济学原理》出版,药物经济学作为一门新兴的交叉学科初步形成。
药物经济学是一本“好经”。它站在全社会的角度研究药品供需方的经济行为,将经济学原理、方法、分析结论等运用于临床药物治疗过程,力图使以往泛定性化的价格行为、价格管理等尽可能地量化,以最大限度地合理利用医药卫生资源。具体到这次药品降价,我国有关部门也表示,将综合参考日均费用、生产成本和交易价格等药物经济学指标,分期分批降低政府定价药品的价格,力图做到有章可循,科学合理。
初衷是美好的,现实却可能难尽人意。不难看出,药物经济学真正发挥作用必须建立在翔实可靠、真实性与指导性兼备的本行业乃至跨行业的经济学与历史性数据、专业分析、经济模型等基础之上,这有赖于一套科学、先进、公平、透明的机制作为保障,特别是要基于医疗机构在药物
采购、使用、核算、评价等方面,进行具体翔实的经济学意义上的统计分析、评价等。这些在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国再正常不过的事情,在以药养医、信息不对称的我国却有现实的实施障碍。一旦水土不服、后天不足,有再好的“经”也修不成正果。
从现行机制的顶层设计到药品价格管理的人力保障,从药物流通使用等环节的数据积累、模型建立,到新医改特别是公立
医院改革推进等,目前尚存在很多需要改进的地方。更尴尬的是,目前的药价管理有点像“铁拳砸棉花”,在对待药价的态度上步入了一味降价的歧途。大家都知道,药价的构成不仅包括原材料及生产制造成本,也包括人力、营销、管理、监管等成本,以及新药的研发投入成本(包括风险成本),这些成本的相当一部分近些年是大幅上升的,“只能降不许升”的单行道管理是不合理、不科学的。这种观念不转变,引入药物经济学指标降药价,虽然比过去的“成本加成法”进了一步,但仍然可能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作者:逄增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