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有效预防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创建安全卫生学习和生活环境,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日前,安徽省卫生厅、省教育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省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开展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生活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控为重点的学校卫生安全专项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一是学校食堂。检查学校食堂是否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食品原辅材料索证索票情况,食品留样制度落实情况,餐饮具消毒情况以及食品加工过程是否符合相应要求等。二是生活饮用水。自备水防护及消毒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二次供水消毒及设施清洗情况和水质检测报告,是否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是否持有有效的健康证等。三是传染病防控。传染病预防卫生知识的健康教育情况,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情况,传染病报告、晨检、缺课登记及预防控制措施落实情况,学生体格检查情况等。
专项监督检查从2011年3月开始实施,第一阶段是学校自查,4月30日前结束。第二阶段是市县级卫生行政、教育行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组织联合检查,尤其在春秋季和中高考期间加大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10月底前结束。期间,省卫生、教育、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适时组织联合督查组,对各地进行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