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藏医药事业在继承中发展壮大
来源:-    浏览:1382   更新时间:2010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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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西藏不断加大对藏医药的投入力度,大力抢救、挖掘和整理藏医药文献典籍,注重藏医药临床研究,完善名(老)藏医传承制度,加强藏医人员培养,积极推动藏药产业化发展,藏医药事业得到有效继承和发展。

    “十一五”期间,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藏医药事业的发展,把藏药业列入自治区特色和支柱产业之一予以重点扶持。“十一五”期间,进一步加大投入发展藏医药事业。目前全区有藏医医疗机构28所(其中自治区级1所、地区级6所、县级20所、乡镇民营1所),50多所县卫生服务中心设有藏医科,地市级以上藏医医疗机构病床达到759张,年门诊量达到60多万人次,全区藏医药技术人员有1536人,每千人平均拥有藏医卫生技术人员0.54人。

    为了更好地传承藏医药文化,西藏大力抢救、挖掘和整理藏医药文献典籍,先后编辑出版了《四部医典大详解》、《四部医典80幅彩色唐卡系列挂图》、《天文历算大全》、《甘露本草明镜》、《中华本草——藏药卷》等具有重要影响的宝贵文献。同时,加强藏医医疗机构基础设施和内涵建设,注重藏医药临床研究,积极开展专病、专科建设,完善名(老)藏医传承制度,加强藏医人才培养。

    先后培养了硕士研究生93名,博士研究生3名,已招收652名农牧区无学历藏医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中专学历教育,已有300多人毕业。藏医药师承教育成效显著,三批国家级师承项目的36名徒弟正式出师并已成为各级藏医药机构的业务骨干,第四批师承项目16名继承人正在跟师学习,其中,9名继承人攻读藏医师承专业学位;在职岗位培训进一步加强。近年来,自治区卫生厅藏医药管理局对全区600多名藏医药技术骨干和农牧区适宜技术推广骨干进行培训;积极推动藏药产业化发展,成立了自治区藏医药产业发展协会。藏药生产企业由过去的手工作坊形式逐步向科学、规范的现代工业化生产方式迈进。目前,西藏藏药企业有18家已通过国家GMP认证,生产品种达到360多种,其中,获国药准字号达299种,54个文号20个品种被列入国家中药保护品种。

    为了进一步保护和传承藏医药,西藏于近日出台了《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和促进藏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意见》指出,要坚持藏中西医并重,充分发挥藏医药特色优势,走立足传统、着眼创新、藏医藏药并举、生产流通并重,资源开发与保护建设并重、传统与现代相结合的发展道路,要建立健全藏医药服务体系,推动西藏藏医药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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