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物流企业面临“大洗牌” 将迎整合转型
来源:-    浏览:578   更新时间:2010年04月14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4月13日讯 (记者李永明)基本药物制度已在全省30%基层医疗机构试点。山东省确定,今年10月1日后,基本药物将在省级平台统一招标采购。在这一背景下,配送权之争将异常激烈,企业也将面临洗牌、整合、转型等一系列问题。今天上午,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办基本药物政策分析与药品现代物流知识培训,引导企业应对挑战。

  根据我省确定的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10月1日后,基本药物采购实行集中招标、集中议价和直接挂网三种方式,执行全省统一采购价格(含配送费用),通过招标选择的配送企业统一配送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以期压缩不合理的费用空间,进一步降低药价水平。

  今天,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管理专家温旭民在济为我市130多家药品物流企业和20多家零售连锁药店负责人培训时表示,具有现代物流能力的药品批发企业承担基本药物的配送任务,有利于降低基本药物的配送成本,保障基本药物制度实施的可持续性。但目前情况是,从事药品物流配送的企业数量不少,但规模小,竞争力不强,企业后续发展动力不足,资源分布不均衡。医改启动后的两到三年,配送权之争将异常激烈,企业也将面临洗牌、整合、转型等一系列问题。

  记者了解到,我省去年公布了首批18家药品现代物流试点企业的名单,其中济南有5家,已经通过验收的有两家,其余3家还在积极努力。下一步我市将稳步推进药品现代物流中心的建设。但同时,有关人士提醒,现代物流企业投资大、风险高,企业也要防止盲目跟从,避免重复建设,造成“仓促上马、悲情下马”的局面,形成新的资源浪费和恶性竞争,企业要根据自己的实力和条件决定下一步的发展方向。(来源:济南时报 作者:李永明)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