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卫生局规定:私自带出美沙酮患者将受罚
来源:-    浏览:264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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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即日起,本市将对把美沙酮口服液私自带出门诊、无正当理由连续7天以上不参加维持治疗等5类行为的患者,取消其在美沙酮门诊的服药资格。
  近日,北京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出现了个别服药人员将美沙酮口服液偷出门诊进行贩卖的现象。  
     为防范此类事件发生,规范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的管理,市卫生局规定:从即日起,北京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工作组将对出现5种违规情况的服药人员,立即取消其在门诊的服药治疗资格,同时将信息告知门诊所在地的公安机关。这5种违规情况分别包括:无正当理由连续7天以上不参加维持治疗;不遵守维持治疗制度、干扰治疗秩序、不服从医师制定的治疗计划;因违法犯罪行为被羁押不能继续接受维持治疗;无故拒绝接受尿检和有将美沙酮口服液带出门诊企图或行为。
  按规定,被取消服药治疗资格的病人自取消服药治疗资格之日起3个月内,全市社区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均不得收治治疗。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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