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首单为何会花落桂林三金
来源:-    浏览:233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1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IPO首单落定桂林三金。关闭数月、经历过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的IPO需要承载的已经不再局限于为某家企业融资的意义,它还为我们提供了审视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实践的一个视角。
  但凡改革,均不能一蹴而就,新股发行制度改革亦是如此。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第一阶段确定了市场化方向并推出四项措施,唯有实践才能验证这项改革和将来的方向,过会暂未发行的33家企业分属14个行业,发行规模从上百亿股至数千万股,同时,我国还有更多企业资源准备上市,这都将为新股发行制度进一步改革提供宝贵的实践经验。
  对于选择桂林三金首单IPO,监管层的选择有利于IPO的稳步重启。
  从发行规模来看,桂林三金在已过会33家企业中排名第7位,规模适中,不会对市场造成太大冲击。
  从行业属性来看,桂林三金属于医药板块,作为较为成熟的传统行业,医药领域有各种类型的上市企业,桂林三金的定价极具可比性。
  而此次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重点在于完善询价和申购的报价约束机制,形成进一步市场化的价格形成机制。但在新的发行制度下,若首单上市属于较为少见类别行业的企业,将给询价人合理询价带来困难,也会增加投资者判断难度,选择传统行业企业更有利于询价、定价机构有参照依据科学定价,逐步适应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的询价、定价方式,有利于投资者做出投资选择(更多新闻来源医药新闻网)。
  值得指出的是,检验一项制度成功与否需要时间,证实IPO重启的意义也需要时间。由于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后定价将逐步市场化,IPO重启后可能暂时有项目难以达到改革的预期目标,但这并不代表第一阶段的四项改革措施没有起到作用,也不意味着可以否认重启IPO、完善资本市场融资功能的重要性。更何况,中国的资本市场走到今天已经不像以往那般脆弱,过去大盘股上市给市场带来强烈冲击的市场时期已经过去。改革应该坚持,停止改革的步伐只会得不偿失。
  对待IPO重启须有全局观,不囿于一城一地之得失,应用战略眼光看待IPO给市场带来的积极转变。【作者:蔡宗琦 来源:中国证券报】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