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医院做变性手术需审批
来源:-    浏览:283   更新时间:2009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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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卫生部公布了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一些涉及伦理和争议性较强的项目如变性手术、颜面器官移植手术等也包含其中。卫生部明确,医疗机构在开展这类手术时需要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卫生部还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定肿瘤消融治疗技术等6项技术的临床应用,并要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定机构对其进行技术审核。
  据了解,在首批允许临床应用的19项第三类医疗技术中,除同种器官移植技术和造血干细胞(脐带血干细胞除外)治疗技术外,其余17项技术的管理规范即将下发全国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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