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暂停销售“海名威”等4种药品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1月29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据新法制报报道,日前,记者从江西省药监局获悉,槟榔十三味丸等4类药品因严重违规发布广告,已被该局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停这些药品在全省范围内销售。省药监局提醒说,这些药品在广告宣传过程中利用专家、患者名义为产品的功效做证明;使用绝对化、承诺性的语言对产品的功效进行不科学的断言和保证等严重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行为。   据了解,槟榔十三味丸(广告中宣传名称为“神欣1号TM”)、海麒舒肝胶囊(广告中宣传名称为“海名威”)、天母降压片、首乌丸等4个广告因属严重违规药品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已暂停这4个广告严重违规药品在江西范围内的销售。   记者还了解到,该局于2007年12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的“紫龙金片”在被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后,仍大肆散发违法广告宣传单,广告中标注专销药店分别为赣州市华尔康大药房(张家围路3A-5号)和宜春市老百姓大药房(东风路222号),省药监局要求赣州和宜春市局分别对以上2个药店的“紫龙金片”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