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强医药企业入驻南方中药港邀请函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8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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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强医药企业入驻南方中药港 邀 请 函 致:__________   为贯彻国家实施“走出去”和“引进来”战略,为加速我国医药企业国际化进程和创新医药流通方式,南方中药港投巨资打造亚太区最大的医药采购市场,为我国医药企业进军国际市场提供国际性医药分销平台服务。   强强合作,直指全球   100强企业作为我国医药企业的核心力量,在参与国际化进程中,应当集体造船出海。南方中药港愿意成为100强的造船基地,以此成为中国医药百强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桥头堡。   100强抢先进驻,抢到场场先机   南方中药港医药物流园定位于中国医药产业第一综合资源平台与中国第一个资源配置型产业园区,将于2008年5月份正式启动建设,5年之内建成。该园区占地40万平方米,首期投资100亿元人民币。   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作为南方中药港医药物流园国际医药交易中心的示范市场,经营面积11000平方米,目前是亚太区最大的医药采购市场,市场将于2008年3月31日前盛大开业。 抢先进驻,抢占商机!南方中药港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立足深圳及周边500公里,覆盖香港、澳门、台湾,面向东南亚,辐射亚太及欧美地区。5年后,它将成为全球最著名的医药交易平台;10年后,它将成为世界医药资源的集散地。2008年3月28日前入驻的医药百强企业,将享有三大惊喜---进场优惠、卖场优惠和展场优惠。   2008年2月1日前进驻的百强企业,将享有“0”进场费用的新春优惠,享有卖场广告五折的优惠,享有全年四大主题展会的八折优惠;   2008年2月26日前进驻的百强企业,将享有“80%”进场费用的新年之喜,享有卖场广告六折的优惠,享有全年四大主题展会的八五折优惠;   2008年3月26日前进驻的百强企业,将享有“90%”进场费用的开业红包,享有卖场广告七折的优惠,享有全年四大主题展会的九折优惠。   百强入驻,场场新闻报道,周周新闻盛宴   全年四大交易展会,季季惊喜!南方中药港医药经贸周、每季度的主题展会,将为百强企业带来无限商机;每周的省部级领导及国际组织代表团来访,将为百强企业带来无限的新闻荣誉;百强企业与全球百强新闻媒体将演绎中国医药品牌的荣耀与光辉,演绎传播人类健康文化的知识之旅,演绎传播人类健康相关的动人故事。   人类的2008,世界看中国,中国看药港。南方中药港诚邀100强一起,抒写中国医药百强企业进军国际市场的精彩开篇之作!   欢迎致电100强专线:0755-25416666,欢迎联络100强客服人员:   24小时热线:400-722-0123 南方中药港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 2007年12月28日   附: 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2008产品与品牌入驻收费明细表 经公司研究决定,2008年1月1日起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展示费及保证金收费标准。   具体如下: 楼 层 入驻方式 展示费标准 保 证 金 一层 贵细药材专区 品牌 5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5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批发超市 单品 1000元人民币/年起 5000元人民币/年起 20品种以上 2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1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二层 藏 药 区 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10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中药饮片区 1万元人民币/组/年 1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糖尿病药区 3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10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精品中药区 2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5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贵细药材/少数民族药区 2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2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备注 (1)中西成药产品收取供货价总额的1%销售提成; (2)中药饮片收取6%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厂家提供抵扣税票),代开发票。货架标准尺寸1.2×0.6×1.35米;注:      批发则收取供货价2%的销售提成。 (3)藏药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1%的销售提成。 (4)糖尿病药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2%的销售提成。 (5)精品中药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2%的销售提成。 (6)贵细药材/农副产品收取5%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0.5%的销售提成。 (7)药妆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6%的销售提成。 (8)A区位置加收30%,B区位置加收20%,C区位置加收10%,D区位置按标准执行。 三层 医疗器械区 2000元人民币/平方米/年起 5万元人民币/年起/家 保健食品区 1万元人民币/组/年 1万元人民币/组/年起 性用品区 国家计生委宣教中心指定专卖场 国际品牌展区(境外企业) 4000美元/季度 1000美元/季度起/家(标准15m2) 国内品牌展区(境内企业) 2万元人民币/季度 1万元人民币/季度起/家(标准15m2) 备注 (1)医疗器械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6%的销售提成。 (2)保健食品区收取30%的销售分成,其中含税,代开发票;货架标准尺寸1.2×0.6×1.35米;注:批发则收取供货价6%的销售提成。 (3)品牌展示区A区位置加收50%,B区位置加收30%,C区位置加收20%,D区位置按标准执行。 南方中药港深圳市药品批发市场 2007年12月28 编辑  仕俊 相关链接 100强医药企业入驻南方中药港邀请函 2007年12月31日 收钱给曹文庄“上供” 药学会原高官受贿一审判7年 2007年12月31日 2008好博药交会(长沙1月18日 成都3月9日) 2007年12月30日 2008中国(上海)保健产业博览会 2007年12月30日 业内人士揭开“以药养医”内幕:患者成牺牲品 2007年12月30日 黑龙江关闭违法发布性医药广告网站 2007年12月29日 云南试水医药分家 药房托管要跨“三道坎” 2007年12月29日 兰州将成西北生物医药产业基地 200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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