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站住院 医药费用报销比例提高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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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昨天召开的全省社区卫生工作会议上获悉,为了鼓励患者主动进入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我省确定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住院,医药费用的报销比例,将比二级和三级医院分别提高10%、15%以上。   据了解,按省政府的要求,各省辖市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符合规定的医疗服务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适当降低参保人员在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住院起付线。   而根据对一些社区卫生服务示范区调查结果显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为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廉价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方面取得了明显效果。普通感冒每人次平均费用为22.21元,高血压每人次平均费用为18.19元,分别比到医院就诊减少支出82.35元和36.79元,有效缓解了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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