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将严厉打击药店租让柜台和请名人做违法药品广告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9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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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药品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到今年年底,我国要基本解决药品流通领域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药品问题;禁止并取缔以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的违法药品广告。 记者31日从设在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国务院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药品整治组获悉,今年年底前,在药品流通环节,我国将严格药品经营准入管理,全面检查和清理2006年以来新开办的药品批发企业。今年内,药品经营监督检查覆盖面将达到100%。同时,我国将严格药品经营质量监管,加强《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后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为采购渠道、购销凭证、挂靠经营、超方式和超范围经营等问题,强化药品经营行为监管,严厉打击药品零售企业出租或转让柜台,以及用食品、保健食品等冒充药品和医疗器械等违法违规行为。 在整治虚假违法药品广告方面,我国将强化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广告发布环节的监管,坚决查处以患者、公众人物、专家名义作疗效证明和以新闻报道形式发布的违法药品广告,切实落实违法广告公告、市场退出等制度。 据了解,药监、公安、工商、海关等各有关部门今年将加大对药品、医疗器械案件的行政、刑事处罚力度,加大案件查处工作。为加强对药品进出口管理,有关部门将制定出台《出口药品管理办法》。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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