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看不懂药难寻 处方“变脸”遇新问题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6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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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处方管理办法》5月1日开始施行 自2007年5月1日起,全国所有医疗机构开始施行卫生部发布的《处方管理办法》。 新处方进一步规范处方药品名称、药量,医生的处方上要使用药品规范名称,处方内容不得使用“遵医嘱”、“自用”等含糊词汇,规范处方管理,促进用药安全。 从5月1日起,随着卫生部《处方管理办法》的一纸令下,其中最大的变化就是:医生处方中要使用药品的通用名称,那些大家熟悉的药名将从处方单上消失,取而代之的是有点拗口、专业的化学名。如今,该办法实施已近一个月,医院、医生、患者,甚至药店里的实施情况如何?在实施中又出现了哪些新问题呢?近日,记者对此进行了走访。 ■问题一:商品名与通用名并存 “一药多名”是长期存在于医药界的普遍现象。据记者了解,省医院、交大二附院、省妇幼保健院、西安市中心医院从5月1日起就严格按照新办法实施,医生开具的处方名称都是药品通用名,比起以前简单明了、通俗的商品名来说,变得“专业”了。但也有医生稍作变通,在通用名后还标注了商品名。 记者在一些药店处方药柜台发现,新办法的实施对药店的销售没有太大影响,因为处方药大部分在医院销售,但相比大医院里的专业处方,药店依然收到不少写有商品名称的处方。老百姓大药房的工作人员说,这些不专业的处方主要是一些小医院、社区医院和小诊所开具的。 ■问题二:患者看不懂“通用名” 大部分患者反映,新办法的实施确实让患者能自己做主,在药房取药时,会被告知有两种药,可以让患者根据自身经济实力来决定购买哪种药品,也可以去药店买药。但也有一些患者反映不方便的地方也不少,如有时医生写得不规范,患者不得不在科室和收费处来回奔波;还有的患者习惯在看病后先打电话咨询药店是否有这种药,可新办法实施后,医院处方上的药品名称太专业了,有些名称都不知怎么读,更不要说在电话里咨询了,有时店员也搞不清楚是什么药,反而给买药带来一些不方便。 ■问题三:选药权力向谁倾斜 新办法的实施是为了切断医务人员和医药生产流通企业之间的直接利益关系,让患者不再被医生的处方牵着走,将权力更多地交给患者。但也有不少患者提出疑问:这种权力会不会随之发生转移? 省医院医教处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办法要求医疗机构购进的同类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医生开处方要使用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公布的通用名称,以前同一通用名的每种药品大约有3~4种,新办法实施后,医院的药品品种减少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只有1~2种,一般有进口药一种、国产药一种。这样会不会加大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权力? 医院药品的品种在减少,相对来说,一种通用名的药品在药店却可能有几种甚至数十种,这样如果患者对药品信息不了解,只能听从药店店员的建议,这样是否也在无形中放大了药店店员的权力? ■问题四:处方和药品难对应 交大二附院皮肤科王万卷教授在近一个月的工作发现了一个问题:一些皮肤科常用的外用药膏是复合制剂,含有三四种不同的成分,如红霉素、激素等,按目前的新规定,就需要在处方上写出好几个通用名,对专业要求很高。他说患者去药房拿药,药房工作人员都不一定清楚是什么药,还需要仔细查询。如果患者去药店购买,专业水平不高的药剂师很难把这样一张处方和正确的药品名称对应起来。 ■问题五:低价药品更难找 新办法规定,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两种,处方组成雷同的复方制剂1~2种,这就是药品的“一品两规”。这样一来,医院的药品品种确实减少了,但一些患者同时发现,自己以前常用的药品消失了。 李大爷患有几种慢性病,病史较长,长期在附近一家医院定期检查、服药,医生一直给他开具三种比较便宜的降糖和降压药,近日他再去医院,相熟的医生告诉他,他经常服用的药物中,有两种在新办法实施前被医院取消采购。 不少患者反映,以前医生处方只开具商品名,患者可能确实花了不少冤枉钱,但新办法实施后,一些便宜的药却越来越难觅踪迹了。 ■问题六:用药安全没保证 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医生说,每个患者的病情不同,用药情况也有所差异,即使同一通用名下的不同药品,功效方面也有差异,不清楚的患者到底该服用哪种药,如何保证病人的用药安全?如果出现不良反应,也很难作出准确判断。西安市中心医院一位药剂师称,新办法实施后,作为医院只能给患者提供药品的信息,至于患者购买哪种药品要自己决定,大部分患者只能从价格上判断药品的效果,认为价格高的就是好药。其实每个患者的实际情况千差万别,这样简单地把选择权交给患者,如果患者选择了不适合的药品,服药后出现安全问题又由谁来负责?本报记者韩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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