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夺药品利润空间药店还是败给医院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20日
字体:【 】【收藏本站】【打印】【关闭
《处方管理办法》开始实施——   像盼星星盼月亮等了那么久,在规定医院不能限制处方外流的《处方管理办法》实施后,许多药店的经营者却没有开心的表现:医院的处方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大量外流到药店。   药店扎堆开在医院附近,总希望能从巨大的医药市场上分一杯羹。近日卫生部发言人表示:尽管处方外流可能减少医院收入,但为了保障公众选择权益,我们仍然设置规范化的要求,要求医疗机构不能设置障碍,不能阻止患者到医院外买药。在医院外边翘首期盼的药店,似乎因此得到改观。然而,许多药店的经营者却没有开心的表现,因为医院的处方没有像预想的那样大量外流到药店。   据叶同仁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门店管理部负责人王坤介绍,现在,药店的处方几乎和以前一样多。因为医院用得多的是注射类药品,而片剂、胶囊相对要少些。有些医药企业的产品是专门供应医院,不供应药店的。即使处方流出,患者也很难在药店买到药。有些药店的负责人甚至失望地认为,想凭处方药,在短期内获利是有限的。因为他们觉得大医院在这一块捏得死死的,处方药不会这么容易就流到药店。每天只有2~3个处方。   一家医院的负责人曾经一语道破“天机”:“医院有一部分是药品收入的。如果患者在医院拿药,处方肯定给医院增加收入;如果患者拿处方药到外面买药,那就肯定给药店增加收入。一直以来,医院以药养医的局面难以改变,原因就在于医院如果不以药养医,就很难维持下去。”此外,虽然法规规定处方可以外流,但一部分患者还是信任医院,最终会在医院购买。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以上所有文章均免费阅读,著作权归作者本人所有)
注意: ·本网站只起到交易平台作用,不为交易经过负任何责任,请双方谨慎交易, 以确保您的权益。
·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发布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戒毒药品和医疗机构制剂的产品信息。
本网站由北京市京泰律师事务所 黄海律师 提供法律支持
广告许可证:京朝工商广字第303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北京市公安局备案编号:11010502000363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与信息服务业务经营许可证:京ICP证12012273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京)-经营性-2004-00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