仍有药店在销售"伪药品"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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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宁波日报报道,为了把那些打着“消字号”、“健字号”、“妆字号”旗号的“伪药品”从宁波市场上彻底清理出去,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于4月27日发布通告,药店出售的“伪药品”必须一律下架,并立即停止销售。昨天是“伪药品”下架的最后期限,但药监部门在专项检查中发现,仍有药店在销售“伪药品”。   昨日上午,执法人员来到位于联丰中路的德康大药房,发现该药房货架上仍然放置着不少“伪药品”。执法人员指着一种名为“肤尔松”的“伪药品”对记者说,此类“药品”放在非药品货架上,似乎是一种护理用品,但实际上对消费者起着极大的误导作用。首先是其批准文号为“豫卫健用字”,而实际上“健”字号药品几年前就已退出市场;其次是其成分是药品,包装上写着“适用于治疗脚气、脚臭、脚汗”等疾病,而护理用品不含有药品成分,且不能用于治疗疾病。另外是其生产企业为“澳来药业”,也在暗示人们这是一种“药品”。   在这家药店,执法人员还查获了标有“津卫防保健字”的“立正消痛贴”、标有“陕卫消证字”的“前列康胶凝”、标有“豫卫健用字”的“百夫康软膏”和“立康湿毒清软膏”、标有“粤卫食准字”的“大老粗”等20个品种的“伪药品”。   同样在联丰中路的平佳大药房孙家漕分店,执法人员在该药店的“非药品”货架上也发现了名为“清热暗疮膏”、“金芦苇祛痘膏”等的“伪药品”。执法人员认为这些“药品”漏洞百出,如其批准文号为“卫妆准字”,而且标上“GDF.DA”字母,实际上是“药监”的缩写,是不允件的。其生产厂家为广州二天堂制药有限公司,化妆品怎么会由制药厂来生产?   药监部门对查处的“伪药品”将一律以假药论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史小华说,从药监部门近日通过暗访和专项检查的情况来看,多数零售药店按照通知规定撤下了“伪药品”,但仍有少数药店还在销售。药监部门将对危害百姓身体健康的“伪药品”进行彻底整治。他同时提醒消费者,买药还得认准“国药准字”批准文号,如发现药店销售“伪药品”,可拨打“96311”进行举报。
来源:医药网-虎网医药-保健品-资讯网                                      ( 责任编辑:sundy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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