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将对医师定期考核 “拿红包”者不合格
来源:-    浏览:   更新时间:2007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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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从省卫生厅了解到,我省将从今年底开始第一周期的医师定期考核,首次推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德考核首次被列为医生考核的重要内容,如果医生存在“拿红包”等不良行为,考核就将定为不合格,医生将可能“下岗”。 据了解,5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山东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规定,从今年底开始,凡是我省依法取得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医师,都将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机构或组织进行,医师定期考核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医疗机构新进医师自进入该机构始满两年开始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业务水平测评、工作成绩和职业道德评定。为确保考核真正体现医师的实际情况,今后我省医师所在机构将推行医师行为记录制度。医师行为记录分为良好行为记录和不良行为记录。 考核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工作成绩、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中任何一项不能通过评定或测评的,即为不合格。对考核不合格的医师,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其暂停执业活动3个月至6个月,并接受培训和继续医学教育;暂停执业活动期满,由考核机构再次进行考核。对考核合格者,允许其继续执业,但该医师在本考核周期内不得评优和晋升;对考核不合格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考核时发现医生存在索要收取红包,索要或者收受医疗器械、药品、试剂等生产、销售企业或其工作人员给予的回扣、提成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等不道德行为之一的,考核都将定为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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